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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易继明 2024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布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近40名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的判决。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威某集团等赔偿吉某集团等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新高。同时,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作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该判决具有重大意义。 最高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吉某集团(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吉某方”)下属的成都高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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