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贵州高院
发布法院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明。
今天看啥  ›  专栏  ›  贵州高院

农村宅基地卖给非本村人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贵州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21 15:29

文章预览

乡村是一个尚未完全开发的宝藏地 蕴含了丰富的生态、农业、文化、康养等资源 随着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有了“颜值” 便吸引了很多人对乡村的“注意” 想要在美丽乡村也有一个“家” 那农村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 卖给村外的其他人 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个乡村的“家” 是否能够买回来呢? 案情简介  原告周某系贵阳市云岩区人。被告陆某甲、罗某系夫妻关系,陆某乙与陆某甲系父子关系,三人皆为开阳县龙岗镇某村村民。2022年5月9日,原告经他人介绍,与陆某乙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陆某乙自愿将其名下的位于开阳县龙岗镇某村一栋两层楼砖瓦房及其房屋宅基地(包括房屋背后属于陆某乙的猪牛圈)转让给原告,另送一块菜地给原告,转让价款为128000元。同日,因陆某乙名下无银行账户,双方商量后,决定让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