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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拟出台新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建筑管理  · 公众号  ·  · 2024-05-2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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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建筑管理 ,获取 全国 最新建筑政策 来源: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省 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近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提到: 第3.5.12条  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 ,一般不应高于3.6米,局部层高高于3.6米,其高于部分应按其自然层高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详情可下滑见原文。 延伸阅读 0 1 4月2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闽建办科函〔2024〕13号)。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设计,既有住宅改建、扩建为高品质住宅项目的可参照执行。 套型设计 4.2.1 住宅层高 不应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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