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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乌鲁木齐缴存职工办理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纸质《房屋买卖合同》。 12月2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深入开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工作 ,不断探索服务创新,提升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 缴存职工办理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用手机直接登录“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并展示网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无需提供纸质《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 6月20日起,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取消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所需的纸质版个人信用报告。 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主页。图片来自手机截图 今年以来,从国家到自治区再到乌鲁木齐市,一系列房地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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