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多个部门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进行调查。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进行调查,全国范围内全链条清理排查,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涉事罐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实际车主、运输企业、司机等被追责。涉事油品流向被追查,部分已销售油品被追回并封存。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食品运输要求,但涉事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人员和企业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对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追责问责。下一步将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全链条管理,欢迎社会监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联合调查组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展开调查。
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乱象,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进行实地调查。
关键观点2: 涉事罐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涉事的两辆罐车在运输食用植物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混运、未清洗等。
关键观点3: 涉事油品流向被追查,部分已销售油品被追回。
涉事油品流向被详细追查,部分已销售的油品被追回并封存,未流向其他地区的油品得到了有效控制。
关键观点4: 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食品运输要求。
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食品运输的要求,但涉事企业和个人违反了这些规定。
关键观点5: 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人员和企业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联合调查组对涉事罐车的实际车主、运输企业、司机等进行责任认定,并依法进行处罚。
关键观点6: 下一步将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
国务院食安办将按照全面清查、打建结合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全链条管理,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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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开展联合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链条清理排查,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一、违法事实 涉事罐车冀E5476W相关违法违规事实。5月22日11时,司机要某某驾驶涉事罐车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装载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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