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相关问答。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的征收率。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其他相关问题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等也进行了详细解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概述
文章主要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包括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显示等问题。
关键观点2: 免税政策调整后的影响
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栏次显示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3: 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情况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其月销售额未超过特定金额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享受免税政策,以及如何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等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详细解答。
关键观点4: 发票管理和退税规定
文章介绍了关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相关规定,包括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税政策、发票丢失处理以及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问题等。
文章预览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 《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今天了解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的相关问答。 【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答 : 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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