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参与了一起关于“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是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庭审期间,原告提交了丰富的使用证据以证明“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及商业价值。文章还揭露了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商标申请注册方面的行为,包括申请宣告“淘天购”商标无效,以及大量密集地申请注册与“淘天”相关的商标,并转让给淘天有限公司。文章批评了北京星潮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并质疑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恶意抢注和转让获取商业利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参与行政诉讼
作为原告参与关于“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的行政诉讼,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是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键观点2: 提交证据证明商标使用
庭审期间提交包含授权协议、交易凭证、公证书、媒体报道等多方面的使用证据,证明“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轨迹。
关键观点3: 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
申请宣告“淘天购”商标无效,并大量密集地申请注册与“淘天”相关的商标,其行为被批评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关键观点4: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目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应以使用为目的,北京星潮的行为被质疑并非维护市场秩序,而是通过恶意抢注和转让获取商业利益。
文章预览
2025年2月25日,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企业负责人与律师团队前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原告的身份参与了“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 在此次诉讼当中,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为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潮”)。 庭审期间,我公司提交了包含授权协议、交易凭证、公证书、媒体报道等多方面内容的上千页使用证据,系统呈现了“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轨迹, 证明该商标一直在正常使用且具有商业价值。 (用于开庭的证据) 回顾整个事件, 2023年4月20日,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淘天购”商标模仿“淘宝、天猫”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出自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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