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医保局公示了拟新增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零售药店名单,以及拟新增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经过市、区两级医保和长护险经办机构的评估,共有5家医疗机构、33家零售药店和1家护理服务机构被纳入。公示期为8月20日至26日,公众可通过电话12393提出异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经过评估拟将5家医疗机构和3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名单。
关键观点2: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本市的相关规定,经过评估拟将1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关键观点3: 公示期的安排。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0日至8月26日,公众如有异议可致电咨询电话12393。
文章预览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 5家医疗机构和33家零售药店 纳入医保定点。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 1家护理服务机构 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详见↓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大图)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0日至8月2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李珺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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