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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商业银行业务 档案管理规范 》(DA/T 98-2023),该行业标准 立了商业银行的业务档案工作总体原则和管理职责, 规定 了商业银行业务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商业银行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与处置的要求与方法,以及业务电 子 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该标准明确档案保管期限从相关业务执行完毕的次年1月1日或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不同类型档案的保存时间如下: 1.对公信贷业务档案 :保管期限为10年,从贷款结清或业务执行完毕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2.个人信贷业务档案 :保管期限为结清后5年,但若持续保管期限少于10年,则按10年保管。管理类(呆账核销)个人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对应全部信贷业务结清后次年或从贷款清偿后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对保留追索权的已核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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