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详细介绍了法律解释中体系解释的三个重要论题,包括体系解释的含义和类型、体系解释的独立性以及体系解释的论证规则。文章指出,体系解释是通过对待解释概念与其他法律规定中出现的概念之间的比较,借助其他规定的内容来对待解释概念进行意义阐释的方法。体系解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论证方式。同时,文章还讨论了体系解释的独立性,认为体系解释是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高级形态,是概念层面和价值层面的融贯式结合。最后,文章提出了体系解释在司法裁判中的论证要求,强调使用体系解释时需要遵循特定的规范性要求,以确保解释的准确性和说服力。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体系解释的含义和类型
体系解释是通过对待解释概念与其他法律规定中出现的概念之间的比较,借助其他规定的内容来对待解释概念进行意义阐释的方法。体系解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类型一,如果相同概念涉及相同事项,应作相同理解;类型二,如果不同概念涉及不同事项,应作不同理解;类型三,如果不同概念涉及相同事项,应作相同理解;类型四,如果相同概念涉及不同事项,应作不同理解。
关键观点2: 体系解释的独立性
体系解释是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高级形态,是概念层面和价值层面的融贯式结合,在此意义上可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解释方法。
关键观点3: 体系解释的论证规则
在使用体系解释时,需要遵循三个规范性要求:优先使用在先的论证类型;使用越靠后的论证类型需承担越大的论证负担;尽量提供更多类型的体系论据以增强说服力。
文章预览
编者按: 法律解释是法科生极其熟悉的知识点,但具体的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一般的教材受限于篇幅,进行详细介绍的并不多见。 本文详细地梳理了法律解释之一体系解释的三个重要论题: 体系解释的含义和类型; 体系解释的独立性; 体系解释的论证规则,想必能够为读者填补知识上的空白。 文章来源: 本文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24年第4期批评栏目(第167-180页),原文19000余字,为阅读方便,脚注从略。 如需引用,可参阅原文。 作者简介 吕思远,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师资博士后 体系解释面临着三重难题。要回应这些难题必须首先明确,体系解释预设了内外部体系观,即以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的划分为基础的连贯性—融贯性关联,并可以进一步回溯至平等原则。 体系解释是通过比较待解释概念与在其他法律规定中出现的概念之间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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