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2025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其中包括两起审稿人剽窃案件。一起是廖某大量使用往年评审的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安排他人使用上述申请书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另一起是深圳大学李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形成自己的基金项目申请书。文章还提到了学术评审体系中审稿人剽窃论文事件的频发,并指出了申请人或投稿人的权益保护和申诉机制的不完善。同时,文章也给出了学者如何防范基金本子或稿件被剽窃的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审稿人剽窃事件频发
文章中提到了多起审稿人剽窃的事件,包括廖某、李某以及钟某某的案例,这些事件暴露了学术评审体系中审稿人存在的信任危机。
关键观点2: 审稿人剽窃行为的系统性漏洞
审稿人剽窃行为往往披着“巧合”或“疏忽”的外衣,实则暗藏系统性漏洞,申请人或投稿人的权益保护和申诉机制并不完善。
关键观点3: 防范剽窃的建议
文章给出了学者如何防范基金本子或稿件被剽窃的建议,包括分阶段管理关键节点、将创新点拆解并申请专利、发布预印本等。
文章预览
4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2025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1批),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的15份处理决定予以公布。 其中,使用自己 往年评审的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再安排他人使用上述申请书申请科学基金项目 的廖某。使得审稿人剽窃这个事,再次进入大家视野。 大量使用往年评审的申请书内容 据通报: 经查,廖某某 大量使用自己往年评审的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并安排他人使用上述申请书申请2024年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廖某某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问题。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18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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