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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天然带着点火药味,可能前一刻你还漠然看着业主群喋喋不休的争吵,下一秒就顺手打开了这篇文章。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问题相当复杂,各有各的立场,这边指责物业三宗罪,乱收费没服务还中饱私囊,那边指责业主把自己当成了大爷颐指气使不缴费,双方都有一连串无法调和的矛盾。 各位 请 先放下扫帚和玻璃杯,让我们看看核心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业主在买房的时候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面有一份附件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为根据规定,开发商需要为小区选择一个前期的物业公司。 通常情况,前期物业的招标都只是走个过程,往往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中标,整个过程业主是没有任何选择权的,在业主交房拿钥匙入住时,初代物业已经配好,因此你才能看到帅气英挺的保安向你敬礼,举止优雅的迎宾小姐会带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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