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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答一个满级读者的问题,关于新一轮的消费税。 关于这个问题,各路自媒体都发表过看法,统计下,可以归纳为两类。 1、当卖地遇冷时,消费税可以成为运营城市新一轮的经费来源。 2、城市对待消费税的态度,正如多年前对待卖地。只有收来的钱,可以归本城市支配,城市才有动力去琢磨如何弄好这块业务。 这两种说法从理论上讲,都没有问题。但是你要注意下面两件事。 1、卖地难的城市,收消费税也难,收消费税容易的城市,卖地也不难。 明白我这个意思么?这件事本身是错配的,如果你指望它来接替卖地的话。 哪里收消费税容易?深圳容易。 深圳卖地难么?深圳就没地可卖。 鹤岗是卖地不容易,难道鹤岗收消费税就容易? 干嘛,富人是游艇开腻了,要冬天去鹤岗开破冰船? 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生产型城市和消费型城市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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