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滑雪场追尾引发的民事纠纷。刘某在滑雪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受伤,法院判决后方滑雪者王某担责60%,滑雪场和前方滑雪者各担责20%。文章还介绍了法官对滑雪安全准则的解读和提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滑雪运动风险高,需遵守安全准则
法官强调滑雪是一项风险高的运动,参与者和滑雪场都应遵守安全准则。参与者应佩戴头盔、护具,遵守滑雪规则,选择适合自己的雪道。滑雪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场地和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障人员,开展雪场巡逻,及时救援,保存监控录像等。
关键观点2: 本案细节及判决结果
本案涉及刘某与王某在滑雪场碰撞的事故。法院认定王某有过失,承担60%责任,滑雪场因未能充分证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责任,刘某自行承担20%责任。法官庭后解释了判决的理由,包括滑雪安全准则、自甘风险原则的应用等。
关键观点3: 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官指出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义务高于一般经营场所,应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施、救护设施。滑雪场应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如未采取相关措施,法院可能会认为其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文章预览
近年来,滑雪运动成为最受欢迎的冬季户外运动之一。但由于滑雪运动具有较高危险性,自身摔倒或者碰撞他人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滑雪场“追尾”引发的民事纠纷, 法院认定前方滑雪者有雪道使用的优先权,综合案情后,判决后方滑雪者担责60%,滑雪场和前方滑雪者各担20%的责任。 法院查明,刘某在某滑雪场滑雪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受伤。事故发生前,王某自上而下滑行,速度较快,刘某在前方曲线缓慢下行,此后双方发生碰撞。事发当日, 刘某前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桡骨远端骨折等。 刘某认为,王某没有保持滑行速度和方向将其撞伤,应赔偿其各项损失,而某滑雪场没有安排安全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雪道巡逻,及时疏导秩序,及时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与王某共同赔偿。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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