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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海事法院院长共话中国海事司法40年|天津海事法院钱海玲:优化区域联动 提升司法效能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0-29 16:2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天津海事法院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的工作成果和贡献。法院通过多项措施推动京津冀司法协同,坚持党建引领,拓宽司法服务渠道,落实司法为民,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树立品牌打造国际海事纠纷优选地等。法院依法高效审理涉外海事案件,推动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并拓展海事业务交流平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天津海事法院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做出多项贡献。

法院通过多项措施推动京津冀司法协同,包括构建区域协作机制、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等。

关键观点2: 天津海事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拓宽司法服务渠道。

法院与行政机关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共同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深入企业提需问计,保障企业涉海物流链畅通等。

关键观点3: 天津海事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法院不断优化巡回审判点,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精准便捷的诉讼服务;探索海事诉讼异地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等。

关键观点4: 天津海事法院在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努力。

法院依法履职,积极拓展海事司法职能,聚焦重点任务,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

关键观点5: 天津海事法院加强涉外海事审判工作,树立品牌打造国际海事纠纷优选地。

法院依法高效审理海上货运、海上保险等案件,推进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并拓展海事业务交流平台。


文章预览

作为首批设立的6家海事法院之一,40年来,天津海事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公正司法,以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多措并举 务实推动京津冀司法协同 天津海事法院立足大局、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海事审判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常态化落实跨域协同工作机制。 加强统筹谋划,构建区域协作机制。天津海事法院不断健全“海事法院+”司法协作机制,与京冀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等加强协作与配合;签署《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完善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机制;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定期举办联席会议,组织渤海环境保护司法论坛;围绕京津冀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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