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前前公司的报销制度有这么一个规定:出差一天的伙食补贴是 250 元;如果酒店房费含早餐,则不允许报销早餐费 50 元;如果中饭或者晚饭是跟客户吃饭,有人报销了这顿饭的招待费,则相应的不能报销这顿的餐费补贴 100 元。 由于这个伙食补贴计入每个月工资发放,实际上是带点福利性质的,所以长年出差在外做项目的顾问,都把这笔钱算成自己收入的一部分。即使请客户吃饭,买单的项目经理如果会做人,一般都不会在报销单填上本来按公司规定要填的 用餐 内部人员名字,这样他们在报销当天补贴时,如果自己填 250 元,就不至于扣掉100 块了。这基本上成了顾问团队出门在外的潜规则。 虽然这么做的确不合规,部门管理者和 HR 部门其实都知道这个情况,但是念在大家出门在外不容易,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