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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速递】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刑事诉讼法规范总整理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2-24 21:5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的'七项规定',涉及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涉案财物管理等多个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滥用执法手段搞‘创收’。

关键观点2: 严格经济、财产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

关键观点3: 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和涉案财物

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以及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行为人的账户。

关键观点4: 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和依法处理

禁止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和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关键观点5: 严格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审查

禁止以上网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迫使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结案。

关键观点6: 严格异地办案协作手续

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

关键观点7: 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进行行政处罚

禁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一律顶格罚款。


文章预览

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公通字〔2021〕2号   一、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滥用执法手段搞“创收”。 二、严格经济、财产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 三、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合法财产和其他涉案财物,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禁止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禁止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行为人的账户。 四、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和依法处理,禁止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和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五、严格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审查,禁止以上网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迫使当事人“主动退赃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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