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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陈际红 陈煜烺 陈瑞庭 机构丨中伦律师事务所 * 本文为威科先行首发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2024年9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标识办法》 ”),同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征求意见稿)》(“ 《标识国标》 ”)作为配套文件发布,旨在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规定项下的标识要求。 《标识办法》《标识国标》正式稿一旦生效,将成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全链条企业甚至用户必须遵循的强制性规范。本文就“哪些主体开展标识适用《标识办法》”“如何开展标识”“各主体与标识相关的义务有哪些”等实务问题进行解读,以期为相关企业提前部署合规方案提供参考。 一、一类主体:哪些主体属于《办法》项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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