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的故事》创作谈
一、预演一种我所害怕的生活
长久以来,我始终相信一种“事与愿违”的力量。害怕什么,心里就反复想着什么,似乎它在头脑里越丰富,现实中就越不会发生。有点像大人安慰小孩的那句“做梦都是反梦”的道理。一来,想象或许能淡化对未知的恐慌,二来,当真发生了,好歹作过几回深刻的演练,便不至于措不及防地崩溃了。
这种日常迷信被我沿用了很多年,从小时候的考试,到如今生活中的每一道关卡。甚至用到不再为了“驱凶”,而纯是为了提起勇气,去假设,去直面。《麻将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当口想出来的——预演一种我所害怕的场景。
老王生病以后,时常遭遇梗阻。肿瘤让器官相互黏连,肠子越来越细,不知不觉就堵车了。吃药打针,每一次疏通都是撞运气。好在挺过了。医生却关照,要做足准备。这样的死亡姿态真可怕,坐以待毙,无力且自知无力,也许是人类最缺尊严的谢幕方式。
我坐在病床边,就开始想,如果这一天来了,真的要活活等死吗?以老王的性情,倒不如大吃一顿,像电视里那些行刑菜市口的囚犯,饱餐一顿,然后慷慨赴死。何况他又是专喜欢浓油赤酱的人,这些年的病痛却让他有口难咽,常常是我吃肉,他喝粥,于心不忍。(没想到这种不忍,是长久挥之不去的——直到老王离开,我每吃到尽兴,仍会难过起来,他再也吃不到了,连看一眼的机会也没有了。)
于是决定将这件大无畏的事在纸上操练一遍,把当好汉的机会留给对对吴。便有了小说的倒数第二节,葛四囡带着一班麻将兄弟来看望弥留之际的对对吴,买上一条街的各色食物吃个畅。写着写着,场面大大超出了头脑中的排演,人们是这样的慷慨激昂,不残喘,不挽留,悲伤被决心、看淡和玩笑话所覆盖了,反有了荷尔蒙的气息。这是工人的荷尔蒙。仿佛眼前有一支队伍,对对吴和麻将兄弟大路朝前,高喊着,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关于最后一节,确有过这样一位朋友,是老王的小学同学,也是保安。光杆司令一条,曾来医院看过老王。后来下班回家,睡梦中心肌梗塞。几日不上班,才有人发现他的死。这件事,一直到老王离开,我都没告诉过他。只因那位朋友走前讲过的,下趟空了再来看你。我想,这在老王心里是个盼头。
葛四囡的另一个形象,则是另一位保安朋友。他是我在《香烟的故事》里讲过的铁皮屋叔叔。老同事当对班,如同鸡和蜈蚣,碰面就相互谩骂。这是感情的一种。给老王做五七的时候,铁皮屋喝多了,他讲,心肝,老王同我讲你会写文章,把大伯伯写进去,写得好一点,带大伯伯出风头,晓得伐。我没回,他又讲,写我不好也不要紧的,能出风头就好呀。其实我老早就写过他了。他和老王一样,都是我心里的大人物。
还有一些人的名字,也是外面看来的。马路上,医院里,公交车里。这些东西,想是想不出的,民间世界有它自己的派头,我只去捡,不负责造。
二、“男保女超”
《麻将的故事》里,对对吴,葛四囡,还有馄饨店的朋友,都是保安。
“男保女超”,是我很多小说中的基础词汇。这是一个大背景,也是既成的事实。住在老小区的下岗工人兜兜转转,上山下海,最后不约而同地落脚在这两处:传达室和超市。有野心的,拿这个词来自我奚落,不振作的,说起时却带着些骄傲。毕竟它圈定了两个同“落后”的小区并行的子空间,其间游走着各种 “落后”的人。无论是葛三囡馄饨店所在的礼同街,阿祥早点铺所在的秀水街,还是小官、春光、怪脚刀们的小区地盘,本质上同属于社区空间的一部分,只是有的框在里面,有的散在外面而已。写到现在,二十余万字,很惭愧,我始终没有能走出这片空间,始终流连在这个人群中。
关爱我的朋友纷纷提示过,可以走出来了。生活在上海,写一点都市故事,作为青年人,写一点年轻气盛的生活,不好吗。我都听进去了,无奈实践不如意。但凡我能写出满意的,也就大方地给人看了。只是几次写着忽然作罢,转而打开笔记,去填新的“男保女超”素材了。
我仔细想了想,发现这件事一时半会难以扭转,原因不在我,在故事里的人——他们比我重要得多。回想写作的初衷,并非硬要为自己想一个计划,而是为着他们,或说“我们”。当人们走在城市,为光鲜迷离的商业景观所仰头叹止时,也许会对衰败潮湿的地面展露出鄙视和不解,继而是漠视。愈多的人抬头,地面上就愈发僵化,乃至成为城市中僵而未死的坟场。而我从这个空间走来,带着深重的烙印,每当抬头看,都感到头颈被地面的绳子紧紧牵住,我有必要将另一种不成景观的景观展示出来,展示出他们临死而不僵的内部状态,那种在历史命运的末路上仍然饱含着的无穷的兴致和张力。
这样一来,我不再强求一种针对写作者自身的“多样化”或“跨界性”的尝试和探索,更想做的是尝试这个空间内部的丰富和一致,探索这个空间所具有的边界和深度。对发现这个空间可能性的兴趣,远远超过了我对挖掘自身可能性的兴趣。所以,如果暂时难以“转身”,难以“抬头”,那就不转了吧。毕竟,他们比我重要。
白先勇写作《台北人》的时候说,他感到自己不得不尽快把台北人的故事写下来,如果再不写,这群人就要消失了,那么他们的历史痕迹也将随之被淡忘,被抹去。很显然,他做了一件太正确的事。当外省人走向衰老,年轻人揉着模糊的双眼回望时,至少能找到一些鲜明的印记——这如同家族相册一样珍贵迷人。
然而有时我也会有点恐慌,比如当V·S·奈保尔从特立尼达前往大不列颠的时候,当他从米格尔街上的人变成写《米格尔街》的人的时候,这种写作往往含有不可祛除的后殖民趣味。而城市的不同阶层,似乎总带着另一种维度上的“宗主-殖民”之区隔。如果这种记录完成之后,在文化意义上被延伸成一种“对他者”的空洞的消费和展示——比如被定义的“底层文学”,那就不好了。我有点害怕,也有点迷茫。也许就是明天的事。
三、语言的底色
有朋友这样问过,如果抽掉方言表达,你的故事会不会逊色大半。
我却由此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所谓人的母语,能否被细分为一种语言的地方方言——如果他从小优先接受方言环境,且这种方言与标准国语之间确有相当的差异。
倘若成立,那么母语在听说和读写上是不对等的。比如当母语被具体化为一种口音和语调时,它却很难被完整地呈现在书面作品中。因此拿这样的母语写作,对读者而言,作者似乎成了一个转译的角色,怎样捕捉和再现它的原味,又不生误解。而对作者来说,这也许是最轻松自如的表达方式,像画一幅近在眼前的肖像——但又不一定,面对最熟悉的事物,人们常常因为知道得太多而无从把握起,比如你总是很难清晰地想起在镜中看过无数次的自己的脸。
倘若不能成立,我只能姑且把方言定义为母语写作中的一层“底色”。有点近似于电影中的画风和基调。
“底色”的特质首先展示在对话上。比如上一节提及的《米格尔街》,I talk he, go away quick,种种人们口中暴露语病的的英文叙述,恰恰是最正常、最正宗的表达。所谓“我手写我口”的“口”,应当是独具特色的“口”。一张嘴,遣词造句,语音语调,带出扑面而来的社会印象。
然而很多时候,对话所展露的印象并不在对话本身(这里的本身,不是指以海明威和卡佛为例的极简对话在表层和内里的多重性),而在排除内容之后,环绕在句子外面的一个更大的气氛,它才是真正的“底色”。这意味着,地域文化所携带的风格,不仅仅停留在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更包含了怎样说出来的问题。此处拿拙作抛砖。
对对吴看到葛四平,讲,四囡来了啊,你看我像只啥。
葛四平说,两索。
错,明明是麻雀。
对对吴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葛四平,声音也抖了,四囡啊,要胡掉了,帮麻雀点支香烟好吗。
麻将的术语本身携带着地域特色。人以牌自喻,好坏全凭运气,并不把自己当回事,却也不放过时刻的享乐,以调侃消解恐惧。人们说棋王“人生如棋”,影帝“人生如戏”。在平头百姓这里,玩什么就是什么,缺不来,也绝不夸大。对话固然是显在的一环,可更多隐性的环扣,比如句子背后的图景和氛围,都是构成这种风格的元素。对话之外的叙述,从人名、地名到动词、形容词,停顿,长短句,全都覆盖着这层“底色”。回到最初的问题,仅仅把“对话”抽掉,我想并不失色,如若去掉底色,那恐怕会是个毫无元气的半成品了。
说到方言,不得不提,一些电影对方言的保留做得很好,有时是文学的榜样。这当然是出于声音在影像中的易于呈现。《老兽》说着鼻音厚重的内蒙普通话,《老炮儿》说着麻溜的京片子,《大佛普拉斯》的台语,江南麻将桌上的老混子,自然是要讲并不软糯的吴语了。
四、重点所在
我有点觉得,读小说和看人脸是一回事。有的人美得清楚,眼睛是眼睛,眉毛是眉毛,一看便知,嗯,鼻梁挺,牙齿白,所以好看。也有人美得很含糊,说不出哪一处特别好,但五官放到一起,就显出骨子了。这是不同小说的不同“重点”所在。起承转合明确,或是水一样温温吞吞流过去,都有它的味道。尤其对于后者,你无法轻易判断它是没有重点,还是各处皆重。
王维讲,凡画山水,意在笔先。他的诗歌也自有一股意,超越在所写的景和人之上。这股“意”,也许是中国小说的一口绵延之气。史记也好,志怪也好,演义也好,莫不是先有个“意”,然后造一个大的境,再细细地话人,话事情。如同文人画,天地是白纸,有了山水,再点一座亭子,放一架琴,最后捏一对人。人在境之下,说明境和人一样重要,没有山水,无以成人。二者之间,说不出谁是重,谁是轻。但加起来,就有意在其中了。
古人把写小说叫做“讲一个好话”(《太平广记》)。这种形容真好。讲话凭一口气。讲的时候顺不顺畅,讲完了绕不绕梁,即为好的标准。从写作过程来说,我喜欢一口到底,火力全开,倾尽所有地进行下去。有没有含心藏真,还是给自己留了余地,字里行间是感觉得到的。而从已完成的作品来看,却正好相反,文本中应当贯穿着一口气,悠悠地吸,慢慢地呼。读完了,阖上纸,闭上眼,脑子里有条小河在流,于是好话讲完了,也如同没讲完似的。
这样说来,小说的重点也许是在开始之前,也在结束之后,总之,它藏在一些我们不太留意的地方。
《大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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