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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财产投资入股涉税政策分析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7-1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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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明确,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货币性财产投资入股主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受让方契税。 一、增值税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若标的资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范畴,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处理因出资标的不同而略有区别。例如,企业以货物、固定资产(非不动产)出资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视同销售处理。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规定,企业以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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