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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劳动法库小编 -欢迎转载,投稿、合作请联系微信:xingshiduku 李莫愁,女,1971年2月14日出生。 2009年2月18日,李莫愁入职北京中某房地产公司,2012年2月1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莫愁的 工作岗位为主管 。 2021年1月25日,公司向李莫愁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内容为: 员工退休通知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以及公司人事档案, 您将于2021年2月14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现通知您,请您于2021年2月1日到公司人力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李莫愁不同意办理退休手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委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 裁决:公司继续履行与李莫愁的劳动合同。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公司认为 李莫愁的岗位并非管理岗,李莫愁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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