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近期实施的各项政策法规。包括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学位法施行、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能源法实施、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技术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改、放假办法调整、湿地保护条例以及校园商超管理指导意见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或58周岁。
关键观点2: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病残津贴,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关键观点3: 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共新增91种药品,包括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罕见病用药等。
关键观点4: 多项法规实施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规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学位评价、数据安全、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
关键观点5: 其他政策调整
包括调整放假办法、规范校园商超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等政策的实施和修订。
文章预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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