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的调整,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这些调整是由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而引发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的调整
由于节日假期的增加,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关键观点2: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
文章还介绍了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包括日工资收入的折算方法和支付标准。企业等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关键观点3: 相关政策和通知的发布
文章提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强调了相关政策和通知的重要性。
文章预览
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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