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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分析了我国以商标许可使用费计算赔偿数额的案例十分稀少的现状,原因及所带来的问题,在对法院支持以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数额的案件证据进行分析后,归纳出法院更可能认可的证据情形,以期帮助权利人提高相关证据被法院认可的可能,进而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罗思(Rouse)研究中心 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以“许可使用费”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损害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但实践中,以许可使用费计算赔偿数额的案例却十分稀少。笔者使用威科数据库关键词检索过滤功能,共检索到2022-2024年间可能适用许可费认定损害赔偿的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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